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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职责

发布日期:2013-09-25    作者:     来源: 济宁学院     点击:

辅导员岗位职责

系政治辅导员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本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同时接受学院学生处的领导。

1.对所管理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学习、生活等全面负责。指导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规定的内容,组织各项专题教育及形势与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在政治上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2.负责本系学生常规管理,做好对班级工作考核资料的整理、收存工作。针对学生的特点,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工作,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了解情况,找学生谈心,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基本情况(如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个人爱好、本人经历、家庭情况和身心状况)。认真做好新生报到、入学教育、毕业鉴定、就业指导和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做好迎新工作,组织好新生入学教育;做好学生毕业教育,协助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工作。

3.指导班、团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召开班、团干部会议,指导和支持学生干部做好学生工作,积极培养和使用学生干部。
4.加强校风、校纪教育,指导学生搞好自我管理。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工作,及时上报本系违纪学生的材料及系的处理意见,及时做好本系学生的休退学申请手续的上报工作。及时处理好学生中各类突发事件。
5.抓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做好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其它奖惩工作。负责审查各班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组织发放奖学金和学生的困补,指导并审查各班级学年评优工作。

6.协助系党、团组织抓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组织好学生党校、团校。做好学生会干部的培养和考核工作。
7.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积极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指导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实践能力。
8.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调查与研究,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预见性,每学年至少写一篇有价值的专题文章(工作总结、调查报告、论文等)。
9.有条件的可承担一定的思想品德课、形势教育课和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等教学任务。
10.完成学生工作部(处)和所在院、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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