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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论文答辩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31    作者:     来源: 济宁学院     点击:

一、成绩评定

(一)答辩小组要根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和答辩评分参考标准,以及答辩中的自述和回答问题情况,实事求是给出评分标准中答辩成绩。其中答辩成绩占30%,论文评阅成绩占30%,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40%;成绩评定及评语要确切、具体,避免简单、抽象。

(二)各专业必须有30%以上的学生参加答辩,答辩比例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学生全部参加答辩。各专业首届毕业生必须全部参加答辩。学生在答辩期间不准请假。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在90~100分和60~69分范围,即成绩等级为优秀和及格的学生必须参加答辩;其他参加答辩的学生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所有应届学生都必须参加随机抽取过程并旁听答辩。学生也可自愿申请参加答辩,由教研室主任和答辩委员会主任进行审批。没有参加答辩的学生,由答辩小组每篇毕业论文书面提出2-3个问题,由学生书面回答,次日之前交回,答辩小组评定答辩成绩。

(三)答辩小组成员要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便在学生答辩时进行提问。(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等级由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的评语和评定成绩,以及答辩小组评语和答辩成绩综合确定。成绩等级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优秀率不超过总数的10%,良好率不超过总数的50%,成正态分布。

二、毕业论文电子版提交程序

毕业论文经过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稿电子版提交到所在系。电子文档名称以学生学号姓名命名(如:2009071003×××)。

经济与管理系

201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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