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济院政发〔2025〕6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年度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审核、复议及监督工作。
组长:乔东华、霍雨慧
成员:岳现超、董腾、韩露、周雨馨、张国、张秀、王宁宁、王倩玉、赵月阳
职责:
1.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2.审定各专业可转出及可接收计划;
3.组织对申请转出学生的资格审核及学业风险书面告知;
4.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复测与录取工作。
二、专业基本情况


三、各专业转出、接收计划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转出与接收计划如下:

四、申报条件
(一)入学满一学期的一年级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已修课程全部合格,可申请转专业。
(二)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各专业转出学生数量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20%,如符合转出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上述比例,则按照学生已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取足满比例人数为止。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根据转入专业教学条件而定,转入总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同年级现有专业总人数的15%。
(三)原则上普通类、艺体类专业不能跨类转专业;
艺体类可以在省级统考(联考)科目相同且同一录取规则的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四)转入专业与转出专业应属同一录取批次;转入专业所属招生科类(选考科目)与转出专业所属招生科类(选考科目)需保持一致。
(五)学生学籍异动复学后,原专业已调整、合并或停办的,可申请转入调整、合并后的专业或一年级其他专业学习。
(六)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规定的转出人数和转入人数比例范围内,学校给予优先考虑,允许其转入一年级其他专业。
(七)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上级主管部门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或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如春季高考、专升本、贯通培养、中外合作办学等);
2.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年级学生;
3.由低录取层次转至高录取层次的;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5.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到处分的;
6.已经转过专业的;
7.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宜转专业的。
五、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
2026年3月14日-17日
(二)考核地点
经济管理学院三楼会议室(3B308)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
根据学院要求,组织专家针对转入专业的专业课内容及综合素质等进行面试。
(四)考核要求
1.面试全程录像备查,录像资料和纸质材料至少保留至学生毕业;
2.申请转入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无故缺考者取消转入资格。
六、工作日程安排
(一)3月4日-3月6日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拟定报名通知并附《济宁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及《2026年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汇总表》(列A-列J),于3月6日前通知到本院2025级(不含专升本)所有学生填写并提交。
(二)3月7日-3月10日根据拟转出学生报名填写的《济宁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汇总《2026年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汇总表》(列A-列J),3月10日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教务处。
(三)3月11日对拟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审核结论填入《汇总表》(列K-列L),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签字盖章)交教务处。
(四)3月11日-3月13日将拟转出学生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五)3月13日将公示后的拟转出学生名单及材料(包括《2025年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汇总表》《济宁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报送至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六)3月14日-3月17日完成转入学生的复测和录取,将复测和录取结果填入《汇总表》(列M-列O),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同时将审批完成的《济宁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交至教务处。
(七)3月18日教务处对录取结果汇总、复核,待校长办公会审议、公示。
七、重要提醒
(一)学生一定要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专业特点、课程设置、中途转入后自己对部分专业课难易程度的接受情况、转入后需补修的第一学期的课程、相关费用等情况。
(二)学生应在对申请转入专业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不设调剂志愿,不进行二次申报。
附件1:《济宁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济院政发〔2025〕6号)
附件2:《济宁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附件3:《2026年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汇总表》
附件4:《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