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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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职责

发布日期:2013-09-25    作者:     来源: 济宁学院     点击:

系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全负责党总支、学生、工会及教师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学院党委各项工作精神。
3.围绕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组织制定总支工作计划,负责检查督促计划、会议的贯彻落实。向上级党委报告工作。主持召开总支委员会,研究部署总支和支部的工作。认真抓好和主持各项理论学习。
4.负责本系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建设。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本系师生的思想情况,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增强本系的凝聚力,保证本系教职工安定团结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5.负责指导党员干部开展各项工作,检查督促教工支、学生支部工作的实施和总结。负责本系的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做好本系各项工作;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协助系主任围绕“教学、科研、服务”方面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支持本系的行政和业务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与系主任共同负责领导系网页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
7.抓好工会、共青团工作,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做好本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培训、考核及评优工作。全面负责学生和学生就业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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