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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12月4日法制宣传宣誓仪式

发布日期:2015-12-04    作者:     来源: 济宁学院     点击:

     2015年12月4日早晨7:30,为响应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由济宁学院党委宣传部主办,经济与管理系团总支承办的大型宣誓活动在图书馆南广场隆重举行。党委宣传部部分领导老师应邀出席了本次活动同时参加的还有大学生通讯社校园广播电视台经济与管理系志愿者服务中心以及法律咨询协会的成员代表。    

       本次宣传日系列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12.4我们携手并进为主题,重点宣传深入学习宪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仪式开始,首先由领誓人宣读誓词,介绍了开展法制宣传日的原因及重要性,解释了宪法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随后领誓人带领同学进行了庄严地宣誓,同学们无不声音洪亮,铿锵有力,表达出了维护法制,遵守法律的坚定决心。

       本次活动旨在深入学习法制精神,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树立宪法法律权威贯穿到依法治校中去通过宣誓,更进一步提高了同学们对维护宪法法律,宣传弘扬法律精神的积极性,对法制法律的宣传和普及,构建和谐校园起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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