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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12月4日法制宣传日

发布日期:2015-12-04    作者:     来源: 济宁学院     点击:

       2015年12月4日11:30, 经济与管理系法律咨询协会在北门进行了“宪法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济宁学院党委宣传部部分领导老师以及经济与管理系部分领导老师应邀出席了此次活动同时参加活动的还有经济与管理系部分学生代表。   

       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宣传深入学习宪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现场参加活动的老师们认真倾听了志愿者同学的解说,并带领同学们进行了签名仪式条幅上的每一个名字都是对我国法律的拥护,也代表着一份责任。参观同学气氛活跃而又秩序井然,志愿者及法律与咨询协会的同学们向路过同学分发法律知识传单并耐心讲解,鼓励学习法律知识。

      本次活动对提高我校同学的法制素养,丰富法律知识,促进全面发展都起着着重要的作用,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保障。此次活动弘扬了法律精神,传播守法爱法正能量,促进我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是推动我校法制法律意识建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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